職業(yè)定義:
鋼琴調律師是指在鋼琴生產、銷售和維修過程中,從事鋼琴音質調試、音準定律、機件調整、部件整修的專業(yè)人員。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:鋼琴音質、音色的調整,鋼琴機件、音準的檢驗,鋼琴的調律,鋼琴的故障維修,調律工藝流程的編制,對低級別調律師的培訓。
職業(yè)概況:
鋼琴被稱為樂器之王,象征著對高雅文化藝術的追求。目前,我國已經成為世界鋼琴產業(yè)大國,我國的鋼琴市場也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消費市場。家庭中置備一臺鋼琴,往往被看做主人具有較高文化層次和素養(yǎng)的標志。由于鋼琴使用壽命長,可供幾代人使用,因此長久以來,鋼琴一直作為家庭基本文化建設的重要投入對象。
鋼琴出廠前要經過嚴格的多次調律,銷售過程中還需調律。在使用時,要定期進行調律.最理想可靠的是在春、夏、秋、冬四季變換時各調一次音,以保證音律、音色的準確。目前,我國鋼琴調律師數量較少,擁有鋼琴調律師證書者則更少。因此,培養(yǎng)和造就一大批合格的鋼琴調律師是十分緊迫的工作。經過系統(tǒng)、專業(yè)化的培訓,具有較高素質的鋼琴調律師將成為這一行業(yè)的寵兒,具有良好的就業(yè)前景和較高的經濟收入。
:
該共分三級:助理鋼琴調律師、鋼琴調律師、高級鋼琴調律師。
申報條件:(具備下列條件之一)
一、助理鋼琴調律師:
1、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學生;
2、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(yè)生并有相關實踐經驗者;
二、鋼琴調律師:
1、已通過助理鋼琴調律師資格認證者;
2、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(yè)生;
3、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;
4、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。
三、高級鋼琴調律師:
1、已通過鋼琴調律師資格認證者;
2、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;
3、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;
4、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。
發(fā)證機構:
經職業(yè)技能鑒定、認證考試合格者,頒發(fā)加蓋職業(yè)技能鑒定專用章鋼印的《注冊證書》。權威證書,*通用。*認可,企業(yè)歡迎。網上查詢,就業(yè)*。
考試時間:
每年統(tǒng)考五次,時間為4月、6月、8月、10月和12月。具體考試日期、地點、方式,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機構或培訓機構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