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加省考的條件(大部分地區(qū)限戶籍)
2.滿18周歲,不超過35周歲,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(非在職)年齡可放寬到不超過40周歲;
5.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;
6.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8.具備省級公務員主管*規(guī)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。
項目生崗位僅限參加“選聘高校畢業(yè)生到村任職”、“三支一扶計劃”、“*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”、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”,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,其他人員不能報考。
省公務員報考條件要求包括考生需有*人民共和國國籍,年齡符合要求(18-35周歲),擁護憲法,擁護*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,具有良好品行,具有相應的學歷水平(一般是大專及以上)。
2.18周歲以上、35周歲以下,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(非在職)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.40周歲以下;
3.擁護*人民共和國憲法,擁護*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;
4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;
5.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;
8.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*規(guī)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;
9.具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要求的其他條件。
以上是公務員省考報考條件要求的全部解答。
1、*公務員考試招考對象需滿足“具有*人民共和國國籍”這一大前提,其他國籍人員不在招考范圍內。
2、*公務員考試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、35周歲以下,部分人員年齡要求有所放寬。如2017年國考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、35周歲以下(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),2017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(非在職)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(197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)。
3、*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“擁護*人民共和國憲法”,擁護憲法的人員,是作為*公職人員的基本標準。
4、*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“具有良好的品行”,是否具有良好的品行,一般將在考察(政審)環(huán)節(jié)進行審查,只有良好的品行,才能加入*公務員隊伍,才能更好的為人民服務。
5、*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“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”,具體的身體條件將在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,和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(試行)》中體現,通用標準適用于所有公務員崗位,特殊標準適用于人民警察職位及其他特殊職位。
6、*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需“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”,這一點均在職位表中各職位要求中進行體現,每個職位的具體要求需詳細查看職位表中每一欄(包含學歷、學位、政治面貌及其他要求等)。
7、*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“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”。大專學歷是*公務員考試的*學歷要求,在*公務員考試中對學歷劃分非常細致。注意,*公務員考試在報考時,需要使用*學歷報考,如研究生不得使用本科學歷報考,本科不得使用大專學歷報考,以此類推。
8、公務員考試分為中央和地方兩種形式:
9、*公務員考試是指:中央、*機關以及中央*行政機關派駐機構、垂直管理系統(tǒng)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*公務員的考試。
10、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是指:地方各級黨政機關,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*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。
11、中央和地方考試單獨進行,不存在從屬關系,考生根據自己要報考的*機關*選擇要參加的考試,也可同時報考,相互之間不受影響。
12、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考試性質一樣,都屬于招錄考試,考生填報相應的職位進行考試,一旦被錄取便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。具體公務員政策可參看*公務員網的相關政策。
13、地方公務員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錄考試兩種,資格考試即成績合格者發(fā)給公務員資格證書,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市、區(qū)、縣等*機關求職,如北京市。
14、有的需要再參加具體*的一些考試,有的直接面試考核。絕大多數地方公務員考試采用的是招錄考試的方式,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,考上后就直接錄取為該*的公務員,和中央公務員考試程序一樣。
15、參考資料來源:百度百科——公務員考試
1、(一)具有*人民共和國國籍;
2、(二)18周歲以上、35周歲以下(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間出生),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(非在職)經招錄機關同意,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(1982年1月以后出生);
3、(三)擁護*人民共和國憲法,擁護*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;
4、(四)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;
5、(五)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;
6、(六)一般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,享受艱苦邊遠地區(qū)傾斜政策的縣(市、區(qū))職位學歷可放寬到高中、技工院校、中專;
7、(七)具有報考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8、(八)具備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。
9、報考面向村(社區(qū))干部考試錄用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公務員職位的,只參加綜合知識測試一科考試。其他職位均須參加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。報考公安機關職位的人員,還需參加公安專業(yè)科目考試。筆試有關要求詳見考試大綱。
10、2月25日上午9:00-11:00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
11、2月26日上午9:00-11:00公安專業(yè)科目
12、2月26日上午9:00-12:00綜合知識測試
13、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。
14、以上就是關于參加省考需要什么條件的相關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