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好,無憂考吧為你解答: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2016年11月1日至30日,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上述時間段內,自行確定本地區(qū)的具體報名時間及次數(shù)。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舉行,共8個批次!各位考生請抓緊時間做好考試準備!畢竟一年只有一次!一定要提前做好復習備考工作,考生復習備考過程中有任何疑問,都可以聯(lián)系無憂考吧!
關于2017年度*會計專業(yè)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:
經財政部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,2017年度*會計專業(yè)技術初級資格考試(以下簡稱初級資格考試)采用無紙化方式,定于 2017年5月舉行?,F(xiàn)就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,應具備下列條件:⑴堅持原則,具備良好的職業(yè)道德品質;⑵認真執(zhí)行《*人民共和國會計法》和*統(tǒng)一的會計制度,以及有關財經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制度,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;⑶履行崗位職責,熱愛本職工作;⑷具備會計從業(yè)資格,持有會計從業(yè)資格證書;⑸具備*教育*認可的高中畢業(yè)以上學歷。
報考人員報名時,應提交會計從業(yè)資格證書、學歷證書、居民身份證明(香港、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,臺灣居民應提交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》)等材料。
考試科目包括《初級會計實務》和《經濟法基礎》。
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,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,才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。
使用*會計考辦印發(fā)的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大綱。
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舉行,共8個批次。
《初級會計實務》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,《經濟法基礎》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.5小時,兩個科目連續(xù)考試,時間不能混用。
考試日期 5月13日至16日(共8批次)
8:30-12:00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
14:30-18:00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
(一)2016年10月15日前,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(qū)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科目、考試時間、報名日期、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。
(二)2016年12月5日前,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(qū)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。2016年11月1日至30日,“*會計資格評價網”初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(tǒng)開通;報名系統(tǒng)中繳費系統(tǒng)延開至12月5日。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上述時間段內,自行確定本地區(qū)的具體報名時間及次數(shù)。
(三)2017年4月10日前,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(qū)初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起止日期。
(四)2017年5月13至16日組織初級資格考試。
(五)2017年6月6日前,下發(fā)初級資格考試成績,并在“*會計資格評價網”和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媒體上公布。
(一)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照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的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,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。
(二)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應于考試開始5日前完成對監(jiān)考人員、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,并做好防范和打擊考試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。
(三)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提高服務意識,精心細致做好各環(huán)節(jié)考務工作,確保2017年度*初級資格考試各項工作順利平穩(wěn)完成。
*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
1、中級職稱考試時間基本上為五月,考期1天。
2、中級職稱考試可以分為生物與醫(yī)學、化工與材料、電子與信息技術、機械與自動化、建筑設計與施工等專業(yè)等類別。
3、其中中級工程師職稱計算機考試采用模塊化設計,各個模塊單獨考試,每場50分鐘,40道題,同一考場同一模塊的考生題目也是不同的,一般一天最多考5個模塊,上午考2個,下午考三個。
4、職稱英語C級的人員要求能識別3000個左右的單詞和一定數(shù)量的短語??荚嚂r間為2個小時,滿分為100分。
5、凡具備申報條件的相關人員均可申報參評。中級職稱的參評對象是:相關單位在崗專業(yè)技術人員,持有“上海市引進人才工作證”滿一年或有“上海市居住證”在上海工作滿一年的外省市工程技術人員,從事高新技術項目的專業(yè)技術人員等;
6、高級職稱的參評對象是:相關單位專業(yè)技術人員,科研院所及所屬科技企業(yè)、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(yè)或項目中從事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相關工作的專業(yè)技術人員、管理人員等。對在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工作中業(yè)績突出者,可破格申報相應的任職資格。
7、中級職稱評審一年受理兩次,高級職稱評審一年受理一次。
8、參考資料來源:百度百科-中級工程師職稱考試
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預計為2017年3月開始,暫時還沒有發(fā)布,可以參考《2016年*中高級會計職稱考試考務日常安排通知》: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:
經財政部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,2016年度*會計專業(yè)技術中、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16年9月舉行。中級資格考試,在2015年基礎上積極擴大無紙化試點范圍;未開展無紙化試點的地區(qū)采用紙筆方式。高級資格考試,采用開卷紙筆方式。現(xiàn)就2016年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報名參加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,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:(1)堅持原則,具備良好的職業(yè)道德品質;(2)認真執(zhí)行《*人民共和國會計法》和*統(tǒng)一的會計制度,以及有關財經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制度,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;(3)履行崗位職責,熱愛本職工作;(4)具備會計從業(yè)資格,持有會計從業(yè)資格證書。
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,除具備基本條件外,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(1)取得*??茖W歷,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;(2)取得*本科學歷,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;(3)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(yè),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;(4)取得碩士學位,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;(5)取得博士學位。
上述有關學歷(學位),是指經*教育行政*認可的學歷(學位)。有關會計工作年限,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(guī)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,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。對通過*統(tǒng)一考試,取得經濟、統(tǒng)計、審計專業(yè)技術初、中級資格,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,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。
報考人員應根據(jù)報名條件規(guī)定,提交會計從業(yè)資格證書、學歷或學位證書、相關專業(yè)技術資格證書、居民身份證明(香港、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,臺灣居民應提交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》)等材料。
申請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,除具備基本條件外,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(1)《會計專業(yè)職務試行條例》規(guī)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基本條件。(2)省級財政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*或中央單位批準的本地區(qū)、本*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。
報考人員應根據(jù)各省具體要求提交相應材料。
(一)中級資格:考試科目為《財務管理》、《經濟法》和《中級會計實務》。
(二)高級資格:考試科目為《高級會計實務》。
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,必須在連續(xù)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,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。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*合格標準的人員,由*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(以下簡稱*會計考辦)核發(fā)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。
使用*會計考辦印發(fā)的2016年度*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大綱。
中級資格(含無紙化試點地區(qū))、高級資格考試于9月10日—12日舉行。
中級資格《財務管理》科目考試時長為2.5小時,《經濟法》科目考試時長為2.5小時,《中級會計實務》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。高級資格《高級會計實務》科目考試時長為3.5小時。
高級資格《高級會計實務》科目考試日期為9月11日,考試時間為9:00—12:30。
1.2016年1月31日前,擬開展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的省(區(qū)、市),上報試點申請報告。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工作方案另行通知。
2.2016年3月31日前,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(qū)2016年度中、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。3月1日至31日,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通過“*會計資格評價網”、“會計行業(yè)管理網”開通中、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(tǒng);繳費系統(tǒng)開通時間為3月1日—4月5日。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上述時間內自行確定本地區(qū)的具體報名時間及次數(shù)。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應及早公布本地區(qū)2016年度中、高級資格考試級別、考試科目、考試時間、報名日期、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。
3.2016年8月5日前,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向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《2016年度*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(中、高級)》(見附件1)。中級資格無紙化試點地區(qū),報送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批次表(見附件2)。
4.2016年8月15日前,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(qū)中、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起止日期。
5.2016年9月10日-12日組織中、高級會計資格考試(含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)。
6.2016年9月25日前,召開*評卷工作會議,部署中、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,印發(fā)主觀試題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。
2016年繼續(xù)在*實行網上評卷,并穩(wěn)步推進集中網上評卷的試點工作。
7.2016年10月15日前,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完成本地區(qū)中、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,向*會計考辦(分送財政部會計司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(yè)技術人員管理司)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同時報送評卷數(shù)據(jù)(光盤),并附本地區(qū)評卷工作書面報告。
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評卷過程中,應注意排查雷同試卷,對疑似雷同的試卷,應組織專家進行甄別、判定;情況屬實的,按照《專業(yè)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(guī)行為處理規(guī)定》(*令第12號)處理。
8.2016年10月25日前,完成評卷抽查驗收工作,下發(fā)考試成績數(shù)據(jù)光盤并在*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。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同時公布本地區(qū)考試成績、咨詢電話和電子郵箱??荚嚦煽児己?,如考生對分數(shù)提出疑義,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應向考生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。
9.2016年11月30日前,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考試試卷等有關資料的封存、登記和歸檔工作,并向*會計考辦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2016年度考試工作總結。
(一)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的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,嚴格把握報名條件,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。
(二)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應于考試開始5日前完成對監(jiān)考人員、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,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。
(三)達到高級會計資格考試*合格標準的人員,可在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。
各地區(qū)、各中央單位可根據(jù)本地區(qū)、本*會計人員的實際情況,在*會計考辦確定的使用標準范圍內,確定本地區(qū)、本*2016年度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,并報*會計考辦備案。
(四)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本著以考生為本的原則,提高服務意識,認真負責,精心做好各環(huán)節(jié)考務工作,確保2016年度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。
附件:1.2016年度*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(中、高級)
2.2016年度*會計專業(yè)技術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考場(點)及考試批次明細表
*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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